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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

2018-10-16

各相关单位:

为服务北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,全面做好专利申请、专利复审和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,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,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(以下简称“保护中心”)制定《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1),并开展专利审查与确权快速预审业务备案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备案申请时间

2018年10月12日-2018年10月19日

二、备案申请条件

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注册或登记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;

(二)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(移动通信、互联网、光通信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广播电视网、数字家庭、移动终端、可穿戴技术、卫星移动通信、导航终端、广播电视网终端、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、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、集成电路、高端计算机制造、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、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、微电子技术)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(智能制造装备、机器人及智能硬件、航空、航天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、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、新能源汽车);

(三)申请备案的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,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,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。

三、备案申请材料

(一)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(见附件2);
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 

四、备案申请方式

(一)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(见附件2),加盖公章;将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方式寄交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216室;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bjippc@bjipo.gov.cn。

五、备案流程
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;

(二)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,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;

(三)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、确认后,形成备案名单;

(四)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。 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周淑贤、王亮

电话:010-84080660

邮 箱:bjippc@bjipo.gov.cn 

附件1: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
附件2:《2018年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(试行)》.doc 

中国(北京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2018年10月12日

(来源:北京市知识产权局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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